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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市级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时间:2022-03-22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驻市有关单位: 介于我市2019 年7 月聘用的应急管理专家组成员聘期将至,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的智力支持和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决策水平,建立、完善、更新全领域、全行业、全要素应急专家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应急管理专家组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类 (一)自然灾害防治类(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地震减灾,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洪灾防治,旱灾防治,气象灾害防治,环境污染治理,生物灾害防治,其他); (二)事故灾难防治类(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治,洪灾防治,旱灾防治,气象灾害防治,环境污染治理,生物灾害防治,种植业,渔业渔政,畜牧兽医,建筑含桥梁、隧道、道路等施工,交通含陆地、民航、铁路、水上等运输,机械含特种设备管理,城乡供水、供热、供气、供暖设施、设备管理,热能、输变电、发电、水处理,能源管理,爆破工程,地质勘查、勘探,防火防爆,其他); (三)公共卫生防治类(传染病疫情防治、群体性不明原困疾病防治,食物与职业中毒防治,动物疫情防治,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防治,其他); (四)社会安全防治类(恐怖袭击事件防治,经济安全事件防治,民族与宗教事件防治,涉外涉台突发事件防治,重大刑事案件防治,群体性事件防治,其他); (五)应急管理综合类(预案管理、新闻宣传、安全教育、安全 检测、应急保障、信息化应用、监测监控、工程设计、应急处置与救 援、法律专业、人民防空、应急管理、其他)。 二、专家条件 (一)热爱应急管理工作,政治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或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善于学习,沟通能力强,熟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应急技术理论和标准,实践经验丰富。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60 周岁,从事有关行业、专业或在基层一线工作5 年以上,身体健康,能胜任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服务工作。 (四)所聘专家有充足时间能够保证参加专家组组织的相关工作。所聘专家原则上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对于在重点行业、企业或专业中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力或技术过硬的人员,可适当放宽专家加入条件。 |